近期,我中心及涧西区住房中心接到多起群众投诉,内容多为洛阳吕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居间方,与业主(卖方)、买方签订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后,业主(卖方)向该公司支付了佣金(中介费),但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办理交易过户时限后,因买方不能办理贷款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。当业主(卖方)向该公司要求退还佣金(中介费)时,该公司又推诿、拖延,不能及时退还。
经系统查询,洛阳吕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有效期截止2025年6月6日,该公司超期未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。我中心于2025年7月2日已对包括该公司在内的9家超过备案有效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公示,并于2025年7月3日暂停了包括该公司在内的9家超过备案有效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签权限。经涧西区住房中心现场调查,洛阳吕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经常性处于关门上锁状态。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,确保交易资金安全,现做以下风险提醒:
一、应选择合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。按照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规定,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应当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。房产交易当事人选择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看房并达成交易,可能面临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、居间合同签订等方面风险。
二、慎重签订居间合同。一是要签订居间合同前仔细研究条款,慎重、冷静签订,必要时请人帮忙把关;二是不要听信口头承诺,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承诺均要在合同里书面体现;三是明确违约责任。
三、交易资金要进行资金监管。按照规定,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,应当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条款,交易资金中的自有资金部分应当进行监管,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客户收取交易资金或订金。
四、买方若需要贷款购房,签订居间合同前要确认贷款资格。贷款方要到银行咨询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资格,防止居间合同签订后,因贷不到款或者贷不足款违约,承担居间服务费不退和赔偿违约金的风险。
咨询投诉电话:
市住房中心: 63927655
涧西区住房中心:64150113